01资料上传
进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http://ccm.mct.gov.cn/ccnt/sczr/doLogin),对未持有该平台账号的用户,先点击去注册,进行新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进行登录操作。
登录完成后,用户点击“业务申请”主菜单下的“主体设立”选项,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上传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后,点击提交即可。
02申请筹设
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上网服务)筹设审批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和提档章程原件1份
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少2名)等身份证明及从业资格证书;
提交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及租用合同复印件
(1)产权证须为正规产权其性质须为商业或者办公性质;
(2)现实际经营地址门牌号与产权证地址不一致的需派出所出具的门牌号管理证明。
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申请表》(点击下方阅读全文获取)
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注:代办还需提交代办委托书
03筹建现勘
筹建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交由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勘察。现场勘查通过后,申请单位凭受理通知单在十三师新星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领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意见书》。
04申请设立
设立审批所需材料(文章结尾处可下载):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登记表》
提交原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2.申请设立经营场所方位示意图原件和经营场所内部机位摆放平面图
(1)方位示意图、平面图需电脑绘制;
(2)内部平面图须标明消防通道。
3.《网络信息安全合格承诺告知书》
提交原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1)验原件,收复印件;
(2)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ISP接入意向书(接入速率、固定IP地址和E-Mail地址)
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6.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
7.设备清单及合格证明
8.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持设立资料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00,下午16:3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至十三师新星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新星市政府办公二区三号楼二楼211室)提出设立申请。
05设立现勘
正式设立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交由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并张贴《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公示》(下称《公示》),《公示》将张贴在申请单位场所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未收到听证申请的,我局将在法定(承诺)期限内做出行政许可,并向申请人颁发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书;收到听证申请的,我局将依法组织听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